充電樁直流電的技術要求:
1.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
2.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對象。
3.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要求。
4.最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并向下兼容。
5.每個充電樁(栓)自帶操作器,以供用戶進行充電方式選擇和操作指導,并顯示電動車電池狀態和用戶IC卡資費信息,實現無人管理。
6.充電樁(栓)接口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接口中直流充電接口的相關規定。
7.充電樁(栓)通訊接口采用CAN通訊接口,通信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信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對象為鋰電池電動車)。
8.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
9.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
充電樁交流電的技術要求:
1。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交流充電樁(栓)應選用厚度1.0以上鋼組合結構,表面采用浸塑處理,并充分考慮散熱的要求。充電樁(栓)應有良好的防電磁干擾的屏蔽功能。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設備,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
2.電源要求輸入電壓:單相220V;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頻率:50Hz±2Hz。
3.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交流充電樁(栓)還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
充電樁直流電的技術要求:
1.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
2.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對象。
3.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要求。
4.最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并向下兼容。6.充電樁(栓)接口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接口中直流充電接口的相關規定。7.充電樁(栓)通訊接口采用CAN通訊接口,通信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信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對象為鋰電池電動車)。8.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9.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充電樁交流電的技術要求:1。交流充電樁(栓)殼體應堅固。結構上須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交流充電樁(栓)應選用厚度1.0以上鋼組合結構,表面采用浸塑處理,并充分考慮散熱的要求。充電樁(栓)應有良好的防電磁干擾的屏蔽功能。充電樁(栓)應有足夠的支撐強度,應提供必要設施,以保證能夠正確起吊、運輸、存放和安裝設備,且應提供地腳螺栓孔。2.電源要求輸入電壓:單相220V;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頻率:50Hz±2Hz。3.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交流充電樁(栓)還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1、充電樁可分為直流充電樁,交流充電樁和交直流一體充電樁。2、充電樁其功能類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機,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墻壁,安裝于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區停車場或充電站內,可以根據不同的電壓等級為各種型號的電動汽車充電。充電樁的輸入端與交流電網直接連接,輸出端都裝有充電插頭用于為電動汽車充電。充電樁一般提供常規充電和快速充電兩種充電方式,人們可以使用特定的充電卡在充電樁提供的人機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進行相應的充電方式、充電時間、費用數據打印等操作,充電樁顯示屏能顯示充電量、費用、充電時間等數據。3、快速充電樁(栓)設備采用交直流一體的結構。既可實現直流充電,也可以交流充電。白天充電業務多的時候,使用直流方式進行快速充電,當夜間充電站用戶少時可用交流充電進行慢充操作。
您好,1.電源:直流充電樁必須連接到高壓直流電源,通常是380V或以上的三相電源。
2.空間:直流充電樁需要一定的空間來安裝和維護,因此需要有足夠的空間來容納充電樁和相關設備。
3.通風:直流充電樁需要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便散熱和保持設備的正常運行。
4.安全性:直流充電樁必須符合相關的安全標準,并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例如短路保護、過流保護、過壓保護等。
5.網絡:直流充電樁需要連接到網絡,以便遠程監控和管理。
6.地面條件:安裝直流充電樁的地面必須平整、堅固,以保證充電樁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7.環境條件:直流充電樁需要安裝在干燥、無塵、無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設計應遵守下列原則:
1)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布置不應妨礙車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2)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應結合停車位合理布局,便于車輛充電;
3)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與電動汽車停車位、建(構)筑物的最小間距應滿足安裝、電氣安全、操作及檢修的要求;
4)采用壁掛式安裝的充電設備中心線距地面宜為1.5m;
5)戶外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采用落地式安裝方式時,充電設備基礎應高出充電場地地坪0.2m及以上,底座基礎宜大于充電設施長寬外廓尺寸0.2m;底座基礎宜選用混凝土基礎并預留好配電管線;
6)立體停車車位考慮充電設施時,需要結合條件做具體深化設計,宜采用隨纜型汽車充電樁設施;
7)充電接口設置遵循因地制宜和節省空間原則;
8)交流充電樁宜設置在停車位安裝停車擋方向的后方兩側車位交點位置;直流充電樁建議采用一樁多充式,宜設置在立柱后方空閑位置;充電樁設置在車位正后方應滿足GB/T51313-2018中“4.0.2.4充電設備與充電車位、建(構)筑物之間的距離應滿足安全、操作及檢修的要求;充電設備外廓距充電車位邊緣的凈距不宜小于0.4m”的要求;
1.充電設施技術條件應符合現行國家及行業相關技術標準,充電樁防護等級室內不低于IP32,室外不低于IP54;
2.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場配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計算負荷應納入變壓器總容量中;或在配電室預留專用變壓器;充電設施250kW以上或變壓器安裝容量160kVA以上時設置專用變壓器;
3.充電設施配電系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a)中低壓配電系統宜采用單母線、單母線分段或電纜電線接線,低壓接地系統宜采用TN-S系統;
b)低壓進出線開關、分段開關宜采用斷路器。
c)低壓進線斷路器宜具有短路瞬時、短路短延時、長延時三段保護功能并具有接地保護功能。低壓進線斷路器宜設置分勵脫扣裝置;
d)非車載充電機、監控裝置以及重要的用電設備宜采用放射式供電,交流充電樁可采用樹干式供電或放射式供電,多臺交流充電樁的電源接線應考慮供電電源的三相平衡;
e)向交流充電樁供電的電源側低壓斷路器宜具有短路保護和過負荷保護,還應具有剩余電流保護功能,其剩余電流保護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多臺充電設備不可共用一個帶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低壓電器;
f)停車場多臺7kW交流充電樁配電系數取值參見下表;多臺30kW直流充電樁配電需要系數Kx取值宜為0.4~0.8;多臺60kW直流充電樁配電需要系數Kx取值宜為0.2~0.7;
您好,直流充電樁和交流充電樁的安裝要求有所不同。由于直流充電樁的充電功率比較大,對于電源取電要求比較高,要求變壓器必須有足夠的負荷容量來支持這么大的功率,很多老舊小區由于沒有提前布設線路和變壓器,很多小區都是不具備安裝條件的。
交流充電樁取電是220V電源,最大充電功率7KW,一般的小區都具備這種安裝條件,即是多安裝幾臺這樣的交流充電樁也不會影響整個小區的居民用電。
①在充電樁沒有與動力蓄電池建立連接時,充電樁經過自檢后自動初始化為常規控制充電方式(可選擇手動、IC卡或充電樁監控系統操作方式)。充電樁采用手動操作時,應具有明確的操作指導信息。
②在充電樁與動力蓄電池建立連接后,通過通信獲得動力蓄電池的充電信息,自動初始化為動力蓄電池自動控制充電方式。
③電動汽車充電樁對供電電壓的要求如下。
a.直流充電樁的輸入額定線電壓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電。
b.對于容量小于(等于)5kW的交流充電樁,輸入額定電壓為220V±22V、50Hz±1Hz的單相交流電。
c.對于容量大于5kW的交流充電樁,輸入額定線電壓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電。
d.交流輸入隔離型AC/DC充電樁的輸出電壓為額定電壓的50%~100%,并且輸出電流為額定電流時,功率因數應大于0.85,效率應大于等于90%。
④電動汽車充電樁接口和通信要求如下。
a.充電樁接口。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之間的連接應包括以下幾部分:高壓充電線路、充電控制導引線、充電控制電源線、充電監控通信連接線、接地保護線。同時,充電樁應預留與充電站監控系統連接的通信接口。
b.充電樁通信要求。推薦采用CAN總線以及CAN2.0協議作為充電樁的通信總線和通信協議。通信內容包括動力蓄電池單體、模塊和總成的相關技術參數,充電過程中蓄電池的狀態參數,充電樁工作狀態參數,車輛基本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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